人身损害
我被公安说有案底,该怎么去求证及后续问题怎么解决?
我被公安说有案底,该怎么去求证及后续问题怎么解决? 我是外省来到呼和浩特求学的学生,妈妈来看望我。我用我的身份证登记后入住酒店,入住当晚(周五)11点多,有民警敲房间的门,直接就问我:“你以前犯过什么事?”。后来才了解公安的信息系统显示我有案底记录,辖区民警接到呼市110中心指示来到宾馆我所在的房间,要我去配合调查。后来去了派出所,派出所电脑显示我没有任何犯罪记录,但是110指挥中心电脑上却能显示有记录,案发地在老家,其他有关案件的详细信息却没有。民警告诉我如果我没有犯过事儿,只能去老家的公安部门查,他们也只是根据全国联网的信息显示执行公务。
第二天(周六)一大早我父亲托人查了,老家那边的公安部门查询的结果是我没有任何问题。可是这边的民警以周六日休息为由粗暴的挂断了我的电话,让我周一再说,并说我要是不满意就去告他吧!这对我和家人产生了巨大的刺激。
现在,我想请问一下,周一去派出所我有权要求当时办案的民警去帮我核实信息吗?核实哪些信息呢?如果再次只在110的电脑上显示我有犯罪记录而派出所电脑上没有,我有权要求110出示、甚至是打印传真资料吗?如果110的电脑上这次也现实没有了,我可以起诉110和办案民警吗?特别是那两位工作态度不好的民警。或者说,有什么别的相关维权方式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晕晕乎乎(内蒙古)
提问时间:2010-06-06 1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