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律师你好!我于2017年3月28日进公司,约定工资6000元/月
律师你好!我于2017年3月28日进公司,约定工资6000元/月 律师你好!我于2017年3月28日进公司,约定工资6000元/月。没有签合同,公司每月发给我4000元,工资发在银行卡上的。没有交社保。因为余下的2000元/月公司一直没给,我在2018年6月1日离开了公司,约定工资我有跟老板的微信记录,我想问一下,我申请劳动仲裁是不是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和补交社保。这个双倍工资怎么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绍兴)
提问时间:2018-07-03 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