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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未按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未按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我老婆在现在这家单位工作六年,07年,08年合同一年一签,09年1月第三次签订合同,本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却签了2年合同,单位未告知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11年1月签了第四次两年合同,现在合同期满。单位决定不续签,解除合同,除了每满一年给一个月补偿外,我们能否追究其不按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责任,即按劳动合同法87条之规定,在应当订立无固定合同之日起支付双倍工资,顺便说一下,我老婆月薪5000,最多打官司可以补偿多少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chen68……(上海-长宁区)
提问时间:2012-12-03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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