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工程可以不招标么?不招标签订的工程合同是否有效?
1、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以上项目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需要招标进行,否则合同无效。
不可以
强制招标项目的,应改正,即废标并依法招标
您好,不可以,可以主张无效。
你好,不可以。
恐怕不能
属于政府招标工程。否则合同是无效的
应该招标
可以咨询建委,参考招投标法, 要看案情决定;
仅此无法准确判断。
需要招标进行,否则合同无效。
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