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学生在校被打流血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马上报警
由幼儿园承担责任。
实施加行为学生的家长和学校要承担赔偿责任。协商解决不成,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监护人要承担责任,学校也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