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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校上体育课时被同学一拳打伤右眼,造成右眼软组织损伤,是轻伤,学校能否不分青红皂白还要给受伤者记
学生在校上体育课时被同学一拳打伤右眼,造成右眼软组织损伤,是轻伤,学校能否不分青红皂白还要给受伤者记 我儿子13岁,在某学校初中二年级读书,在2012年11月21日下午上体育课时,体育老师让儿子全班同学围着操场泡圈,在跑步期间,有一个学生对我儿子说:你不要说话,我儿子说:“大家都在边跑边说话,你为什么偏偏说我,那个学生说,我是副班长,我就管你,我儿子说,你是副班长也不能以权谋私,打击报复”话音刚落,这个刚刚当上3天的副班长一拳打伤我儿子右眼,造成我儿子右眼软组织损伤,我们要求那个副班长家长赔付医疗费、我请假陪护费、儿子因伤不能上学的补课费,副班长在全班以书面的形式向我儿子道歉等要求,医疗费赔了,其他费用一概不陪,可是这个学生拒不用书面形式道歉,我们不满意,希望校方来解决,还我儿子一个公道,没有想到的是,校方竟然做出这样的决定,给打我儿子的学生留校察看处分,给我儿子记大过处分,理由是,我儿子在受到一拳打击的情况下,本能的用手阻挡打在那个学生脸上了,校方的教务处主任还说,我儿子被打就不应该防卫,要等被打完以后再向班主任报告,这种说法有没有法理依据?我不明白,我儿子受到人身伤害的同时,校方又踏上一脚,后来我想开了,副班长的爸爸公开指着我说:老子有的是钱,就是一分都不陪你,他和校方环节干部都有关系,原来如此,请问学校不分青红皂白就给受伤者记过处分,对不对?我该如何维护我儿子的合法权益。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沈凤春(新疆)
提问时间:2012-11-29 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