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母亲死后留下一处房产,此房系丈夫死后遗产(当时未进行分割),有兄弟三人平均分割。当时房产需要更名,于
母亲死后留下一处房产,此房系丈夫死后遗产(当时未进行分割),有兄弟三人平均分割。当时房产需要更名,于 母亲死后留下一处房产,此房系丈夫死后遗产(当时未进行分割),有兄弟三人平均分割。当时房产需要更名,于是决定更名在老三名下,口头协议再由老三将房屋折价的三分之二以现金形式返给另外两兄弟。于是另外两人做了放弃遗产公正。不想不出几个月,老三暴病身亡,而房屋已过户,现在其他两兄弟是否可以要求重新分割遗产,由于医药费非常庞大,须马上处理房屋还清医药费手术费等。
如果老三的继承人放弃遗产与债务的继承,则其他两人是否可以处理房产,是否需要文字材料证明继承人放弃继承权。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具名顺(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2-12-02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