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10年前以买卖合同的方式变更了他们名下的一处房子到其儿子名下(注:名为买卖
如果是赠送的话,那就比较难要回了 我的补充: 2018-06-18 12:25
1、形式上签订的买卖合同,若合同的签订及履行等,如果不符合一般买卖合同的特征,且有相应事实能佐证系赠与法律关系的话,那么可以认定不是买卖合同关系,而应该是赠与合同关系。
2、争议的焦点若为赠与法律关系,则撤销赠与应该具备相关构成要件,若无相应事实理由等,在房屋已经完成过户赠与行为已完成的情况下,即便诉诸法律程序,“卖房人”(实为赠与人)要求返还房屋的要求会被驳回。
不可以的
不能。
不能要求取回
不行。。
不可以的
不能要回。
房产要不回,但依据买卖协议约定房款可以主张实际支付。
产权已变更,父母不能再收回了。
已经过户的话,难以讨回
不能要回了
如果是这种情况,不可以的
不能要回
不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