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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前年上班期间开公司叉车执行公司职务,过马路时停在那里

你好律师,前年上班期间开公司叉车执行公司职务,过马路时停在那里 你好律师,前年上班期间开公司叉车执行公司职务,过马路时停在那里,一个小青年骑自行车撞在了铲上,导致门牙磕掉一半,警察出责任书是对方3,我7,对方多次闹腾,要求给6万块钱,经过协商无果,我们让其走法律程序,今天收到传票,把我和我所在的公司告上了法庭,想问一下,就是我的公司要承担责任吗?如果公司不想承担,需要通过法律,把公司告上法庭吗?谢谢律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8-06-14 21:05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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