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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潘律师。 我是通过劳务派遣到某单位上班,在上班时间执行职务骑公司的单车撞伤人

好,潘律师。 我是通过劳务派遣到某单位上班,在上班时间执行职务骑公司的单车撞伤人 好,潘律师。
我是通过劳务派遣到某单位上班,在上班时间执行职务骑公司的单车撞伤人,交警判定我付全责,当时个人已垫付4千块医疗费以及护理费,现对方要求赔偿,公司表示只出赔偿款的40%,我自己出赔偿款的40%。请问这样合理吗?对方现在准备起诉我,我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广东-珠海)
提问时间:2017-08-29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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