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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奶奶有五个子女,其中一个10年去世未立遗嘱,留有配偶及其三个子女及一处200平米的在基地房屋

我的奶奶有五个子女,其中一个10年去世未立遗嘱,留有配偶及其三个子女及一处200平米的在基地房屋 我的奶奶有五个子女,其中一个10年去世未立遗嘱,留有配偶及其三个子女及一处200平米的在基地房屋。11年我奶奶去世未立遗嘱(爷爷02年去世未立遗嘱)。现在奶奶在世的四名子女要求取得去世兄弟的房屋的应得所有权。请问可以吗,有时效限制吗,四人总共可以分得多少平米?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8-06-12 23:32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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