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经济

高手指点!!!

高手指点!!! 因交通事故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官司中,双方车辆互有损伤,交警判对方主要责任。我方车辆由交警拖至车场、政府物价部门作出车损认定(此后庭审中对方无异议)。事发后对方车辆被我方申请保全,直至事发40余天,对方才在由法院主持、(双方都在现场)抓阄选定的一家民营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车损鉴定,整整6个月后才出具鉴定报告,内容全是程序陈述,最后估出一数额,远高于我方预判和实际承受能力,且无损坏部件明细、无价格出处、无更换或维修依据、无前后照片对照等所有说明。法院认为此报告程序方面无问题,如果我方认为数额高,要求我方举证,且因对方车辆已大修完毕,我方不能再提重新鉴定。请高手指点:此报告真实合法有效吗?我该如何维护权益?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有你不冷(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2-11-28 10:3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