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卖房有租约,本来商定好租约到期后交房(合同上没有写明因为当时中介说贷款最少要三个月,买方也同意了

卖房有租约,本来商定好租约到期后交房(合同上没有写明因为当时中介说贷款最少要三个月,买方也同意了 卖房有租约,本来商定好租约到期后交房(合同上没有写明因为当时中介说贷款最少要三个月,买方也同意了。)中间由于买方个人原因推辞20天交首付款,我们也没有找他们麻烦。但是合同上写的贷款下来三后交房,后来贷款提前下来了。卖房中间出现矛盾,买方现在要求拿房,不拿房给逾期费,逾期费用是按合同上的违约金算吗。帮买方避税签了个阴阳合同,合同上有注明税费买方承担。如果以偷税漏税闹到法院,法院会怎么判。如果要补缴税费应该由谁承担。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8-06-10 23:22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