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他的行为是否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他的行为是否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我于2010.9.17日与2011.3.14日以公司之名分别与潘某的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两份,两份合同的总承租面积为5585.96平方米、租赁期为十年;之后双方又于2011.6.25签订《房屋租赁补充合同》一份。后经双方协商于2012.3.8日另签订协议一份,协议约定作废了2011.6.25签订的《房屋租赁补充合同》同时对前两份租赁合同做了补充约定。
其间我对整个商铺进行了整体规划分别开设了宾馆、KTV、泡脚城、茶餐厅。可生意刚刚稳定,因潘某看中商铺出租所产生的利益,在利益的驱使下伙同手下多次强行要我让出部分商铺及交出协议。这些都关系到我及我投资人的切身利益,怎么可能交给他呢!于是从2012年5月份以来多次向我公司发难,三天两头的故意给我们停电,为此我们也多次报过警,辖区派出无数为我们这事出警,媒体的记者也来过两次,在警察和媒体的一次次的干预下免强维持营业。可是从2012.10.8号下午他们私自强行关掉电源,剪断我正在营业中宾馆的供电电缆,致使我宾馆从8号至今一直处于停业状态,且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恢复营业,现在我宾馆每天不仅直接损失2万左右的营业额,更重要的是在市场竟争这么激烈的今天,经营期间好不容易才建立起来的几百名忠实客户都走光了,宾馆的声誉也因此事而被外界置疑。
他们的行为是否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清心@(湖北-十堰)
提问时间:2012-11-27 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