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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产假5月15日到期,30号用工单位通知培训,电话告知领导请病假

我老婆产假5月15日到期,30号用工单位通知培训,电话告知领导请病假 我老婆产假5月15日到期,30号用工单位通知培训,电话告知领导请病假,并拍摄医院检查证明给领导,对方让本人去交病情诊断证明,说本人不去交从30号按旷工处理,因身体不适,让别人代交,单位直属领导不在,其他领导拒收,4号本人去交,经理拒收病情诊断证明,说算旷工22天做退回劳务公司处理,想咨询下单位做的合法吗?我老婆能得到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18-06-05 11:1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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