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承租人)写给乙方(有户口非同住人)一张承若书写明拆迁时给予乙方66万元和一套房。承若书只有甲方
有要约才有承诺,承诺和要约构成一个合同,这不是赠与,所以仅仅有承诺是无效的,建议双方签订一个赠与合同并公证。
甲方做出这种承诺的原因是什么,甲方是承租人为何能得到补偿款?
看具体情况的,不违法的话,一般承诺是有效的
可以做公证
承诺书未生效
甲方承诺不属于要约。应当依据拆迁协议确定。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你好:
从你讲述的情形来看,该承诺书并非要约,这是一个单方的法律行为,根据民法通知的规定,该行为只要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即为有效。除非具有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的情形,否则,做出该单方承诺难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