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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担保

关于贷款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的问题vip

关于贷款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的问题 本人在2015年帮朋友做一家公司的股份代持,并成为该公司的显明股东之一(公司共两个股东,各持有50%股份。)
在担任股东期间,该公司向当地商业银行申请了一笔贷款(在建工程抵押),同时我个人在保证合同上签字,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
去年我已经不在继续担任股东,但银行不同意撤销或者变更贷款保证人(变更股东的股东转让协议已送达给银行)。
目前,该笔贷款银行同意展期,但我本人不同意继续提供担保,银行以当时保证合同的变更条款为由继续要求本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且不需要经过本人同意。条款如下:
    “甲方(本人)确认,乙方(银行)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条款的,视为已征得甲方事先同意,甲方担保责任不因此而减免,但增加债权本金金额的除外。债权人和债务人对主合同的期限变更无需征得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仍需要按本合同确定的担保范围承担担保责任,担保期限应有效至本息全部还清为止或相应延长”
    在此,想向各位律师咨询一下,这种情况下,我如何终止担保责任?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pizazz(贵州-贵阳)
提问时间:2018-05-19 17:56
已有1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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