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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问题?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问题? 我2007年4月30日入职一家公司,08年6月份公司由上海搬至嘉善,搬至嘉善后公司和我签至2017年的劳动合同,可是公司突然通知我精简人员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从08年算起每年赔偿一个月,另外加一个月的代通金,请问这种情况公司是否应该支付两倍赔偿金?我和公司的合同是否属于无固定期合同范畴?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enee0……(浙江-嘉兴)
提问时间:2012-11-21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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