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判决后,最短多长时间能出来
刑法修正案八 第15条第三款规定:被判死缓的,两年内无故意犯罪,依法减为无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而上述中的“25年”“20年”,是指最短的执行刑期,在这期间如果具备立功或其他减刑条件的,还是有可能获得再次减刑,甚至假释的。
(除非是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至少十年
现在一般不会短于18年
一般情况考验期2年,考验期后改为无期或是25年有期,如果是无期服刑2年后继续减刑,有期25年的话一般服刑是在14-17年左右,因此,不考虑假释、保外就医等因素,最短也要16——1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