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拆迁安置

拆迁咨询

拆迁咨询 我们那边属于矿区(煤矿),属于塌陷地,所以拆迁搬到了别的地方,盖房居住,老宅闲置有九年了,今天接到大队的通知,说是要拆老宅,每户给予五百块钱的拆迁费。由于迁居的宅基地是煤矿给的钱,现在不知道的情况是,我们的老宅是否还属于我们自己所有,现在这物价飞涨的时代,五百块钱的拆迁费是不是少了点?我家老宅也有个二百平米以上,我们整个大队要在五六亩地左右呢。而且我们连正式的政府文件都没见到,只有个我们大队的章,大队这么做是否合法,要是出示政府文件要有哪个部门的章才能生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753018……(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12-11-18 18:56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