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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纠纷
医患纠纷 尊敬的律师,你好:
我母亲在住院治疗期间,发生了一些不应该发生的事情。我想就这个问题咨询一下,期望你在百忙之中能指点迷津。
我母亲今年71岁,在本月的5日上午十点多钟出现腹痛。当时,我找村里的医生进行了简单治疗。当时怀疑是胃疼,医生进行了肌肉注射,然后吩咐,病情缓解后去吊几天水。大约半个多小时后,腹部剧烈疼痛,于是紧急送往嘉祥县人民医院,入院时间为12点半左右。挂的是内科急诊。医生经过询问后,怀疑是胃穿孔,做了一个透视,没有发现有胃穿孔的迹象。于是请外科医生前去会诊,会诊的结果仍然不排除胃穿孔,或者是腹膜炎,需要手术,又把群殴母亲转入外科病房,并开始做手术前的准备工作,手术的理由是腹痛待查。大约在15点50分左右,进入手术室。进入手术室半个小时后,或者时间更长一点,孙建元医生告诉我,打开之后,发现既不是胃穿孔,也不少腹膜炎,而是胆结石和胰腺炎局部坏死,引起了腹部积水,并让我进入手术室观察。在征得我的同意之后进行了手术。手术结束的时间大约是17点30分。当时,患者的神智是清醒的。从我们的眼光看来,手术还是比较成功的,于是进入了术后恢复阶段。
大约到了到了9日,患者开始发热,我们怀疑和那天换药和换被褥有关,医生也进行了药物治疗。但从那天开始一直持续到我们转院,体温一直在37度以上,最高是达到38、9度。每次高烧,都做了药物治疗。作为家属,我一直以为这是术后的正常现象,也没有提出质疑。也就是8日或者更早,在换药后,医生查看了刀口的恢复情况,建议注射白蛋白。当他告诉我们每只需要近500元时,我母亲提出不打。我问,注射蛋白有什么作用时,医生告诉我,注射蛋白可以加快伤口的愈合。我迟疑了一下,如果只是加快伤口愈合的话,是否注射也值得考虑。毕竟不是必须的,大家的家庭也都不宽裕,于是没有表态。我回家后,我弟弟在医院陪护,又打电话给我。我告诉他,可以先打两天。他告诉我说,医生吩咐,要打就要打三天。没多长时间,他就告诉我,说医院里没有蛋白。当时,我弟弟问,我们可否到外面自己购买,给予的答复是,从外面购买的药医院未必敢用,于是这事就被放在了一边。从那时起,患者身体上尽管未有任何不适,但精神状态却每况愈下。每天也很少进食,喝水都很困难。
到了14日,医生建议我们去做CT。说看一下恢复的情况。我们再15日上午做了检查。结果出来之后,发现腹内有大量积液。我询问应该如何治疗,给予的答复是下午或者是16日进行导流。当时,对于出现的这些情况我开始不放心,于是在决定在导流之前去济医附院去咨询一下。经过咨询,也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决定继续在县人民医院治疗。不过在咨询结束后,我随口问了一句,能不能搞到蛋白。那医生告诉我,附院的药是不外卖的,于是我就返回了嘉祥,准备16日导流。
16日上午,医生上班后,我去了办公室,碰到了一位姓周的医生,他看了CT结果后,告诉我,我母亲出现这种状况属于蛋白缺失严重,应尽快补蛋白。否则的话,积液会越来越多,而积液又继续造成蛋白的流失。如果补上蛋白,积液也许不需要导流,可以自身吸收。听了他的话,我才意识到蛋白的重要性。于是我马上四处打电话,调动所有的和医药有关系的亲朋好友,寻找蛋白。幸好皇天不负,很快我就从附院联系到了蛋白,又派我另外一个弟弟开车去取。大约十点左右,我就拿到了药品。
拿到了蛋白,我认为就没有什么事情了。可到了下午,周医生通知我,他们商量的结果还是要做导流,因为里面的积液太多。我也没多考虑,就在协议上签了字,在医院,我们毕竟还是要听医生的。
时间不长,把我叫到了医生办公室,里面多了一个陌生的医生,后来知道他姓赵。赵医生一边翻看治疗记录,一边询问,说“手术做了几天了,怎么没补蛋白?”姓汪的医生说:“9天了,医院里没有蛋白。”我妹妹当时就纠正他说:“不是9天,是12天。”后来我知道,当时主刀的是孙建元,汪是助手之一。赵医生看了一会说:“不能做导流。这导管一插进去,几千毫升就出来了。先做个穿刺吧,看是什么原因造成了积液。”这个时候,我已经明白了,如果导管插进去,也许我母亲命都难保,我开始愤怒了,但我也很冷静。随着医生回到了病房,做了穿刺。把样本送到化验室之后,我就在慢慢梳理入院后发生的一切。经过我慢慢回想,思索,基本上理清了头绪。从9日患者开始高烧开始,就应该是蛋白缺失,造成积液,引发高烧。而医院采取的所有的降温措施,都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在术后恢复的过程中,没有及时补充蛋白。想明白这些之后,我就在等待化验的结果,每十分钟我就要询问一次。一旦化验结果表明产生积液的原因是蛋白缺失,首先我要转院,其次,我要追究院方的责任。结果出来后,那姓汪的医生告诉我说:“你要多准备一些钱了,病情很严重。”我问:“产生积液的原因是什么?”他说是蛋白缺失。这时,我再也压不住满腔的怒火,责成他立刻给我办转院手续。他还要给我解释。当时我怎么还会有什么心情听他的解释,双方发生了短暂的争吵。我很快和附院进行了联系,让院方派急救车过来。到了附院后,我母亲的精神状态极差,甚至让人有绝望的感觉。进行了例行的检查之后,很快送入了重症监护室。经过一天多的治疗,到17日中午探视的时候,发现她的状态开始有了好转。
啰里啰嗦的说了这么多,也许耽误了你宝贵的时间。我的想法是,尽可能的把事情的经过介绍的详细一点,望勿见怪!
我今天想询问的是,我母亲出现这种情况是否是院方在治疗的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失误?他们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还有,我想去县医院把治疗过程中的所有记录复印下来,包括各种化验结果,法律是否支持我的请求,院方是否配合?如果不配合,我能怎么办?
匆忙之中,也许词不达意,还望谅解!亟盼你的帮助!
谢谢!
张学忠
2012、11、17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人在江湖飘荡(山东)
提问时间:2012-11-18 1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