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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与2014年给某施工企业打工,2016年施工单位乘本人未在期间

本人与2014年给某施工企业打工,2016年施工单位乘本人未在期间 本人与2014年给某施工企业打工,2016年施工单位乘本人未在期间,将本人劳动成果拿走并将未完活转包他人,本人揽活期间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任何书面协议。施工单位就承揽活内容相关事宜、项目时有问询本人。承揽活时口头协议的价款零支付。请问我该怎么办,还能追讨本人工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内蒙古-乌兰察布)
提问时间:2018-05-03 13:24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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