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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国企电厂的一名员工,因为我在上班期间在阴凉处坐了一会儿,把安全帽拿下来了

我是国企电厂的一名员工,因为我在上班期间在阴凉处坐了一会儿,把安全帽拿下来了 我是国企电厂的一名员工,因为我在上班期间在阴凉处坐了一会儿,把安全帽拿下来了,刚好单位领导路过,把我叫了一下,然后就用手机拍我,下班后,把拍下来的照片发到每个班组里,还有单位建的QQ微信群。我想请问一下,这行为是不是可以说侵犯到了个人的合法权益,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我喜歡伱丶卜是説説而已。(新疆-昌吉)
提问时间:2018-05-02 10:1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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