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再婚家庭如何分配方产才是合理的
再婚家庭如何分配方产才是合理的 人物:ABCD
关系:AB是再婚夫妻,96年结婚至今已结婚16年
C是B的孩子,D是A的孩子
ABC组成再婚家庭一起生活,D随母亲生活
07年D的母亲去世,D跟ABC开始一起生活至今
1、A有一套租赁房,房主是A,婚后BC,还有B的父亲(因为当时说有可能动迁,为了多分得房产,所以加了B父亲的户口,PS:B父亲已享受过福利分房),这套租赁房里有四个户口,没有D。
2、ABCD现住的一套是B的母亲那里动迁,分得三套房,其中的一套,当时A说给B的母亲20万元做为以成本价购买房产,当时B的母亲同意了,几年中ABC一家慢慢存钱,几年后B的母亲说不要这20万,算是送给ABC的,但A不要,一定要付钱,算做是他买的,他意思是不要别人的施舍,他知道B的母亲不会要,最后钱还是会给C,就是为了争一口气,这房是他买的,不是送的,这样做产证他就有理由写了上去,怕是送的不写他的名,没他的份,但实际至今钱也没给,B的母亲也没收,一直僵持着。PS:这套房的产证还没做。
3、现在A的租赁房要动迁了,能拿一套市中心的房子,或是拿郊区两套房子,现在A是想拿市区的房子给D,现在这套房给C。
请问怎样分配房产才是合理的,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eresa……(上海-虹口区)
提问时间:2012-11-17 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