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婚前共同共有的房产,女方为何无法给孩子上户口?
婚前共同共有的房产,女方为何无法给孩子上户口? 您好,我(原河北人,现户口在北京)是2009年离婚的,无孩。婚前前夫将他名下的房产在房管局变为我俩共同共有,离婚后房子卖掉了,每人一半。但我们俩的户口都还是原来卖房的地址。现在我又再婚并怀孕了,我想给我的孩子上北京户口,可当地派出所说我的孩子无法上户口,只有前夫的孩子才可以。我想咨询一下,是不是我们虽然之前做过房屋共同共有,但派出所只有原来他的存档,没有我们变更过的共同共有存档,我就不能算为户主啊?我要是去房管局调回档案给派出所,派出所是否可以给我们的户口本做变更吗?还是我只有有了自己的独立住房,我的孩子才能上户口啊?还有什么其他办法吗?恳求帮忙,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石佟华洋(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2-11-17 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