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原告被公安分局报复行政拘留,市局复议维持,是一个人为制造的冤案

原告被公安分局报复行政拘留,市局复议维持,是一个人为制造的冤案  原告被公安分局报复行政拘留,市局复议维持,是一个人为制造的冤案,现在行政诉讼一审阶段,才进行了第一次庭审,被告及当事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行政诉讼,被告及当事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需要原告主动追责否?什么时候追责合时?
4月24日第一庭审近4个小时未审玩,被审判长中止,等通知下次开庭,审判改成了普通程序,一名审判长,一名审判员,一名陪审员。有关诉请在行政诉讼中,第一次庭审前,原定简易程序的审判长已要求原告拆除了,保留了1.撤消市局维持决定,2,撤消分局处罚决定,3.赔偿各项。(原来有要求法庭追究两被告捏造事实和作伪证和报复陷害的行政或刑事责任),再另行起诉是什么诉讼?起诉分局什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天兵(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8-04-30 19:2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