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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打110投诉公安派出所不履行职责,最终被分局报复拘留11天
原告打110投诉公安派出所不履行职责,最终被分局报复拘留11天 原告打110投诉公安派出所不履行职责,最终被分局报复拘留11天,残害,武汉市公安局复议维持,现行政诉讼,原告要求撤消两被告的决定,还要求两被告履行职责,法院要求放弃后者,说履责之诉是另一个诉,不能同时成立。原告认为有必然的关联。原告如在开庭时再次重提,法庭会让原告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是否会都不审了?法庭单独向原告释明过一次,是不是真会那样,还说原告不懂法,要原告听法官的,是在同情原告,还是怕复杂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天兵(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8-04-22 1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