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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他把两个家庭推向困境

他把两个家庭推向困境 我和一邻居2007年5月4日同时被我县审计局一副科级干部用赶面棍无辜殴打,当时我们只是皮下淤血,告到他单位没结果,我们知道民告官无人里.可是2008年7月和9月一向身体健康的我们先后生病,而且巧合的是都是血液系统疾病,一个是皮肌炎,一个是淋巴癌,带着疑惑我们咨询了医务人员说不排除棍打因素,因为淤血对人体的伤害不容忽视,它可以引起免疫系统紊乱,病理性病变,更何况被打坏的皮下软组织也要通过血液循环排出体外,医生说35岁以后人体的自我修复功能下降,而我俩都是40出头的中年妇女...此事发生后在我们周围造成了极坏的影响,知情人建议我们诉讼法律,为此我们决定寻求法律保护可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465204……(江苏-盐城)
提问时间:2010-06-01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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