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深夜被醉汉砸门受惊吓,两个小女孩应该怎样主张自己的权益
深夜被醉汉砸门受惊吓,两个小女孩应该怎样主张自己的权益 在政府机关后勤当服务员的两个小姑娘,18岁,晚上10点多,一个醉汉光着上身来敲门,(后发现,此人是下一层楼居住的某旅游局副局长,和住此屋的服务员并不认识).
他敲不开,就搬梯子爬到门上面的窗口.两个小姑娘吓得打电话向单位的男同事求救.这时醉汉又去隔壁房间敲门.
隔壁也是一间女清洁工的宿舍,不过当时里面没有住人.
等两个服务员的男同事和政府保安上来后,发现醉汉已经弄开了隔壁的房间门,并躲在里面.
大家找到这个醉汉后,随即拔打了110.后醉汉的同事上来把醉汉带走.
110来之后,因为发现是在本大楼居住的人,就没带走.
这是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现在两个小姑娘一听到有敲门声就害怕.请问她们应该怎么主张自己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斯斯123(河南-商丘)
提问时间:2010-05-31 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