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雇工醉酒后造成伤残有无赔偿?有何法律依据?
雇工醉酒后造成伤残有无赔偿?有何法律依据? 我朋友是一个养猪专业户,在一单位租用有1000多平方米的地方养猪;2012年11月8日晚8点过,雇佣的饲养员在做完当天的工作后,自己到外面商店买了三瓶老白干(3斤白酒)回到宿舍与另一位饲养员一起将酒喝完,然后二人在床上休息,由于喝酒太多,以至吸烟时将铺盖点燃都不知道,第二天早上另一个回家的饲养员来上班时才发现后通知我朋友将二人送到医院进行抢救,经医院诊断为酒精中毒,一氧化碳中毒,二人的双腿严重烧伤;其中一人(55岁)有一支腿从膝盖上截肢,一支腿从膝盖以下截肢;另一人(23岁)一只腿从脚踝上截肢。
我朋友和他们的约定是每月工资包食宿2500元,工作内容为每天给猪场的猪喂养两次,并冲洗猪场两次,负责进出的子猪、肥猪、进来的饲料等上下车(包括晚上进出货物)等工作。
因他们严重醉酒后酒精中毒,造成严重后果,现在为了抢救他们,我朋友已经花去近15万元,听有人说像这样我朋友可以不承担责任?请给一个准确的回复,谢谢!急盼!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7083……(重庆-壁山)
提问时间:2012-11-16 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