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时对方拿出我不知道的欠条
离婚时对方拿出我不知道的欠条 离婚时,对方拿出我不知道情况下他签的欠条。是否会成为我们的共同债务。在近一年内,他经常不在家,也没有给我生活费,更没有拿出钱来用于我们的共同生活花销。并且我们贷款买的私家车有三个月没还贷款了。车一直是由他在外面开。这种情况下,他在外面签字的欠条会成为我们的共同债务么?他借钱的用途我不知道,他借钱时我也没和我商量,挣得钱也没有拿回来。我要怎么样才能证明他在外面私自打的欠条不是我们的共同债务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57100……(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2-11-16 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