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对方拿出我不知道的他签的欠条
您好,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3条规定,如果对方拿出的是您婚前所欠债务的欠条,那么这不能成为你们的供同行债务。反之,则是构成你们的共同债务。 希望我的回答能带给您一些帮助。
1、要查证属实 2、要用于共同生活 满足以上2点为共同债务。
是否用于夫妻日常生活,另外要查证是否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