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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两被告是武汉市公安局及东西湖区公安分局,开庭前我申 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两被告是武汉市公安局及东西湖区公安分局,开庭前我申 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两被告是武汉市公安局及东西湖区公安分局,开庭前我申 行政诉讼,两被告是武汉市公安局及东西湖区公安分局,开庭前我申请审判长回避(原因是审判长驳夺原告核实被告方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和禁止对被告方诉讼代理人发表疑义和意见),约十分钟后审判长自称法院院长口头驳回原告的回避申请,强行开庭。说什么问题他负责,昨天庭审进行了3个多小时,没能审完,下次开庭等通知,法院立案庭是2018年1月18日收我的材料,我现在该怎么办,是否该象审判长说的书面提出复议申请?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天兵(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18-04-26 15:52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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