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经济

三、四十年前乡政府等单位占用的农村土地村民是否有权要回???

三、四十年前乡政府等单位占用的农村土地村民是否有权要回??? 律师您好,我的问题是:

三、四十年前(八十年代前),因乡政府迁于某村,建茧站、煤站、农机站、供销社、兽防站、食品站等等,导致该村农用土地面积很少了,这些占用的农用土地村民现在能否要回?这些占用土地被前使用单位卖给私人用于建商品房,需不需要经过村民同意(卖和国有化)?

急等!!!希望大大给予详细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网络程序员(四川)
提问时间:2012-11-15 20:46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