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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章

企业公章 我公司在委托造价事物所做的一份工程结算书上,已由我公司,造价所,对方单位签章认可,但后来发现造价上一项材料有笔误(另有对材料的认质认价单),与材料认质认价单上不符,多计算了30万元,想追回损失,可以肯定的是:对方单位的行政公章没有经过工商部门登记备案.请问:一.对方单位的章可以认定为给章吗?二.那多计算的钱可以要得回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sangch……(内蒙古-呼和浩特)
提问时间:2010-05-31 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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