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孩11岁,中午在学校跟9个同学玩的时候搞断了腿,请问责任怎么划分啊
直接侵权者肯定存在责任,但是要看侵权者与受害人双方的过错大小。
就学校的责任而言,《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有问题欢迎追问或来电垂询。
要看具体情况,其它小孩、学校及本人都有可能要承担责任
由伤害你小孩的同学家长赔偿,如果学校有过错,学校也应承担部分责任。
答:是意外事件,按照公平原则赔偿,即致害人不超过百分之五十的责任。
可以面谈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