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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入境问题---违反逗留条件

香港入境问题---违反逗留条件 律师你好,我老公11月6日在香港给以违反逗留的罪名给抓了,开庭不认罪,现在法官判他到惩罚所坐到12月6日再来开庭,像这种情况的话我老公是属于以什么什么类型给抓去坐牢呢?是羁押人士还是等候判决的人?还是还押人士?有什么区别?麻烦解答,不胜感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pl20(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2-11-11 19:4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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