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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因为我们提前半个多月通知他不续租,要加收一个月的房租,这样合法吗?
房东因为我们提前半个多月通知他不续租,要加收一个月的房租,这样合法吗? 律师您好,我们和房东签的租房合同是2012年4月28日开始续签了六个月,到11月28日为止。今天是2012年11月11日房东给我电话,我告诉他我们合同结束后,下个月不租了,然后房东就要求我们付下个月的房租,说因为我们没有提前一个月告知他不续租的事情,耽误他下个月把房子租出去。但是合同上没有任何一条写明需要提早一个月告知,只写有需要提早半个月付租金,我们四个月前已经把所有的要付的租金都付清了。房东有理由问我们要下个月的房租费吗?就算他说如果我们提早一个月通知他,他好找新的租客租,那是不是要带人来看房子,我们和房东的合同还没有到期,他想带人来看房,也得经过我们的同意吧,我们是不是有权利拒绝给他们看房?另外现在我们担心到时候房东不退还租房押金给我们,法律上来说房东是不是很没道理,很不合法?请律师指教,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oliver……(浙江)
提问时间:2012-11-11 1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