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债务追讨

债务纠纷

债务纠纷 2011年10月我和我姨妹的男朋友打算买房,房子是12万,当时直接就交了他 六万,也没签合同,心想把省下的六万交齐再办理过户手续,就写了一张收据,我姨妹今年夏天和她男朋友(小张)分手了,之后我我们要求给我们过户,谁知道小张都不承认拿过我们钱了。而我们打算打官司时,发现收据写的时2010年10月,诉讼期已过,胜诉的机会就小了,我们现在根本输不起诉讼费了,我以为车祸现在都没能上班。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186001……(山西-大同)
提问时间:2012-11-10 11:0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