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侮辱诽谤

侮辱诽谤 你好!我是在1992年在内蒙古呼伦贝尔离婚的,是因为感情不合,当时是孩子小男方没要。让我抚养,当时我也没工作,他给40元抚养费,后期孩子的奶奶想孩要把孩子接走我也同意了,(因为我也没有条件抚养,他也一直没给过抚养费),孩子走了,我就出去打工一直到2007年,这期间我要见孩子他们不让,孩子看见姥姥家的人不敢打招呼,(他们揍孩子)孩子一天比一天大了,问妈妈在什么地方,他们就说妈妈是当小姐......现在孩子大了我找到孩子的手机号和孩子联系,给孩子买东西就说这钱不干净等等,现在他们知遥9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就想你(辽宁-营口)
提问时间:2010-05-30 09:3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