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关于开发商强制交房的问题
关于开发商强制交房的问题 您好:我是梅河口市民,2011年在梅河口市购买了一套住房,合同上写的是2012年8月30日交房,宽限期是3个月,今年10月份开发商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办理入住手续(原文:您所购买的住宅已开始办理入户,截止日期为2012年11月10日,逾期未办收取代管费3元每天每平方米),办手续时让开发商出示工程建设验收合格等相关文件,开发商说正在办理,只给我们看了工程验收的一份空白表,没有相关单位的盖章和验收意见。我们判断开发商急于让业主办理入住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怕延期交房付违约金;二是业主不办理入住,今年整栋楼的取暖费用都要由开发商支付;三是尽快回笼资金。遇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收代管费有依据吗?如果开发商在今年的取暖期间办不下来相关工程验收文件,我是不是可以省下今年的暖气费,等开发商手续齐全后我再办理入住手续?如果宽限期(11月30日)过后,我是否可以起诉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另外,在开发商办理入住时还存在乱收费问题,还在收闭路电视初装费和装修管理押金等。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hy737……(吉林-通化)
提问时间:2012-11-09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