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强奸未遂罪法院该不该追究?
强奸未遂罪法院该不该追究? 卷宗证实: 某强奸犯,因女孩不理她,想开门出去,他就抢先把门反锁上,揪着女孩的脖领子,把她按在床上,亲嘴,女孩急了哭喊:“你让我出去,你个流氓禽兽。”强奸犯答:“你说我是流氓禽兽,今天我就让你看看什么是流氓禽兽。”边说边扒撕女孩的衣服。女孩的哭叫声,被对门的人听到,对门的人马上过来敲门及时把女孩救出。
后来,强奸犯纠集另外三人,将敲门人用尖刀棍棒残杀在睡梦中
对于强奸未遂罪,法院说:“检察院没起诉”“谁说他强奸了”公安出具的女孩被强奸的《告破通知书》算什么,“情节轻”为由拒绝被害家属诉求,不亲自追究强奸未遂罪,等待公诉,故意杀人与强奸未遂也不并案审理。
强奸案属公诉案件等“检察院没起诉”,能理解。“情节轻” 法院不追究强奸未遂罪行,不能理解。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hqxx0……(河北-唐山)
提问时间:2012-11-09 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