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房产纠纷

请教承诺书的法律效力以及具体细则的施行问题

请教承诺书的法律效力以及具体细则的施行问题 鉴于×住宅是×公司以成本价购买再以成本价卖给职工的楼房,因此本人在签订购房合同签自愿承诺:
本人自首次与×公司签订合同起计算,愿意为×公司服务不低于6年,如未满6年因本人原因离职(不包括报考公务员和政府调任),包括合同到期不续签,每少一年工作时间,每年补交10万元购房价款。
请问这个承诺书的法律效力如何,另外里面所谓的不包括报考公务员,那我辞职去考公务员就是报考公务员,考不考上不说啊。
再者,每少一年赔偿10万,如果我工作了5年零6个月,还差六个月,那是按1年赔,还是按6个月分解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迷茫小样(湖南-湘潭)
提问时间:2012-11-09 10:4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