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已经明确,但对方无理由不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我怎么办?
要求交警部门放车
你好,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此外应在医疗机构申请伤害鉴定,此外医院出具的治疗证明都是对方应赔偿的依据。
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建议及时催促交通部门。
以上回复,请评价。
要求放车。
扣车不能超过三十个工作日,最长不能超过六十个工作日。
交警队不会无限期扣车。
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