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这起交通事故,我是不是可以让对方负全部责任????
这起交通事故,我是不是可以让对方负全部责任???? 27号中午被交警叫过去在交通事故责任鉴定书上签字,我大致看到,上面写着我违反了道路交通法第二十二条第一项,内容大概是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让我负这起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但是需要赔偿多少比例,没划分,我今天拒绝了签字。
对方违反的是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列》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眺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大致是这样,对方负主要责任。
大家帮我看看,这个案件怎么处理,目前交警是让我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但是我不服,况且交警还没说明白,我到底需要赔偿多少比例,百分之几。。 我心里想,要是我把责任书签了,以后交警说让我承担六四开,对方六,我四,那我不是亏了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bc173……(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0-05-28 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