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购买的房产做为投资用,房产是男方的名字,具体房产地址女方不详,现男方私自转移后离婚,怎么办?
——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属于自己子女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主张。
可来律师所面谈。
他父母全资的,是他个人财产,个人有权处置个人财产。 如非全资的,是夫妻共有,未经你同意,他所做处分无效,你有权起诉分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