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房子发票找不到了,以及过户问题
房子发票找不到了,以及过户问题 律师您好:我是外地人在京买了房,一是我房子房本都在,但是发票却怎么也找不到了,买房是不是必须出示发票呢?那么我该向什么单位申请补发票呢?二是 我是离异9年了,孩子小就让父母提前办了病退,一直和我在京帮我带着儿子,我想把房子全部过户到我儿子头上,但是我儿子才12岁,户口随我在外地,我该怎么办呢?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JR3(北京-丰台区)
提问时间:2012-10-31 09:31
-
有房产证就可以证明你对房子的所有权。
-
到开发商处补办.办理赠与或买卖方式过户.
追问:荣律师:谢谢你,请问买卖方式和赠与方式,两者具体什么费用呢,哪个费用更高呢,若买卖费用低的话,儿子没满18岁,我们之间就不能成交,就只能等他满18周岁对吗,或者是采取公证办理赠与对吗?谢谢您
回答:买卖为好,可由法定监护人签字确认
追问:荣律师:谢谢您 但是我把房子卖给给儿子 但是儿子才12岁
我老家的房子我出了80%房钱,父母出了20%,当时是我名字买的,因弟弟比我小9岁,未满18岁,现在我父母也背着我偷偷的把名字改成我弟弟了,所以我也感觉我父母我也信不过,我该怎么办呢?
回答:由孩子的母亲作为监护人,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建议办理赠与
-
——有房产证登记在你名下即可证明你对房产的产权。可以签署赠与协议并办理公证即可。
追问:军律师:我同前夫领了证不到3个月,恰逢前夫和他领导闹矛盾失业了,是我独自养家付首付还房贷,在我还了4年贷款才离婚的,离婚前这期间他一直没再出去找工作,还替他还了我不认识他时,他欠外面人的几万元债务,现在我翻出离婚协议书,才发现上面写着:他净身出户,全部财产归女方所有,孩子也归女方,他不负抚养费.我倒不是想追究让他付抚养费,但是我怕他的所谓的全部财产归女方,到时他穷的没出路了,他又来和我抢我辛苦了12年辛辛苦苦还完房贷的房子,因为离婚后两年间,他还向我要过几次钱,我见他可怜先后给过他几次现金,每次5千元.怎么才能避免这种可能呢?谢谢您(据说他现在也一直无业飘荡)
回答:——离婚协议既然有约定,以约定为准,至于你们离婚后就不再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你可以不必给他钱,但是你自愿的也可以,你可以自行选择。在此期间,你保存好你个人还贷的证据等材料,以防将来不必要的纠纷。
-
有房产证就可以 办理赠与或买卖方式过户
-
到开发商处补办.办理赠与或买卖方式过户.
-
您好,办理赠与即可。
-
有房本就可以买卖,涉税事务可能需要发票认定,向出具单位要求出具证明。
做赠与或立遗嘱指定归孩子个人单独所有。
-
您好!建议咨询房管部门。
-
发票丢失可以持产权证和购房合同等到开发商处补办,你可以将房屋赠与给你儿子,签订赠与协议后缴纳相关契税过户即可。
赠与需要交2%的公证费和0.5%的评估费(100万元内),3%--4%的契税(各地标准不同),0.05%的印花税及少量产权登记费用。赠与的房产无论何时再转让都要交20%的个人所得税
具体请咨询房屋所在地房管局。
-
办理赠与即可
-
建议咨询房管部门
-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
可以买卖
-
到开发商处补办.办理赠与或买卖方式过户.
-
您好,我也是外地人,不需要出事发票。可以过户,直系亲属之间是可以赠与的,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