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 我今年5月23日进入一家公司工作~

合同上试用期是3个月~

因为有一个月累积迟到几次~

但公司都算成了请假30分钟~

公司延缓1月转正~

我每月的工资分为~

标准工资1100+全勤奖100+业绩奖金120+行为考核180~

一共1500~

总工资不低于1310最低标准~

但标准工资是1100低于1310~

10月1日我转正了~

签了3年合同~

但公司要求我亲笔写下“迟到3次自动离职”~

我不写~

她就要求我自己递交辞职书~

我说我不递交~

他们就开出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里面写我是因为迟到违反工资规定被开除的~

最下面还写“公司将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seaco……(天津-河东区)
提问时间:2012-10-30 16:18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