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房产违约

房产违约 本人于2011年购买期房,交款方式按揭,总房款144727元,当时付款58727为首付款(40%),贷款86000元,合同约定2012年4月30日交房,同时约定违约责任,逾期超过30天出卖人按日支付买受人已交付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逾期超过90天出卖人按日支付买受人已交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按揭交款日是2012年02月09日开始,已经交了8期。到现在还没有交房,预计到年底交房 请问:我可以拿到违约金吗?怎么算? 1、算违约金是以全部房款144727算还是首付款。 2、以逾期90天为例,日期是以第90天开始还是以交房之日起,还是按揭之日起。 3、开发商会以什么理由拒付这笔钱吗?? 请专家给支招。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paysg(湖南-怀化)
提问时间:2012-10-30 09:40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