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北京物业费高额的滞纳金问题

北京物业费高额的滞纳金问题 我这个房子是通过法院拍得的,之前没有全面了解此房,我拍得后去收拾房子,没水没电,我让物业部门过来送电,却告知新来的业主需要去物业办理入住手续,去了才知道是让去交之前所欠的欠费,2006年7月1日-2011年12月12日所欠物业费是29659,滞纳金是178576,2012季5308,合计213543,二十多万的物业费实在承受不起啊,请问他们现在有权利不给办电卡和水卡吗,我应该怎么做,之前所欠的滞纳金我能不能不交,法院规定是之前所欠的物业费是由买方支付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dyf(北京-顺义区)
提问时间:2012-10-30 09:21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